沙嶺濕地農地前路「亡亡」?

上水沙嶺通往羅湖鐵路站的路軌旁邊,有一片鮮為人知的魚塘、濕地和農地,卻具有特別的保育價值。

早於2010年完成的邊境禁區土地規劃研究指出,位於沙嶺墳場以南的濕農地及魚塘所記錄的雀鳥種類跟塱原濕地十分相似。當中包括不少依賴濕地、具保育價值及本地分佈局限的物種,譬如本地關注的彩鷸,而2014年本會的鳥類紀錄再次確定彩鷸族群的存在。另外也有全球近危的歐亞水獺紀錄。該區連同梧桐河兩旁的魚塘、濕地和農地,是河上鄉鷺鳥林的繁殖鷺鳥主要覓食地,也是連繫塱原及后海灣濕地的重要生態走廊,是國際鳥盟「內后海灣深圳河集水區」重點鳥區(Important Bird Area)的一部分。

fig2 cattle egret

 

發展威脅逐漸入侵

可能由於該區以前位於邊境禁區內,濕地農地得以保存至今。然而隨著邊境禁區開放,發展的威脅陸續出現。現時,沙嶺墳場以南的一片濕地農地在虎地坳及沙嶺分區計劃大綱圖內被劃為「農業」地帶。2014至2015年期間,該區共有三個規劃申請,分別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申請興建臨時貨物調度場(A/NE-FTA/151)、臨時邊境購物中心(A/NE-FTA/152),及臨時上落貨平台(A/NE-FTA/156)。本會已向城規會遞交反對意見,各政府部門均表示不支持,原因是未能證明有關發展不會對附近地區的交通、環境及景觀造成負面影響。而城規會最後亦否決該三宗申請,理由主要是申請不符合「農業」地帶的規劃意向,並且會為同類申請立下不良先例。

政府公佈的《香港2030+: 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也提及新界北發展的初步概念。當中包括在沙嶺具保育價值的魚塘、濕地及農地旁邊,規劃35公頃的文錦渡物流走廊。事實上,新界農地所面對的發展威脅較其他保育用地更大,非法傾倒泥頭或堆填的情況屢見不鮮,究竟政府如何確保文錦渡的物流發展及其相關活動不會入侵一路之隔的濕地農地呢?

不幸的是違法堆土填塘活動已經發生,2017年約有接近兩公頃的荒廢魚塘及棄耕濕農地被填平。規劃署已向相關人士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及恢復原狀通知書。然而到了本年初,該填土位置有一項有關農業用途的規劃申請,要求准許填土及填塘作水耕種植場(A/NE-FTA/182)。申請人聲稱部分地段已獲北區地政處、環境保護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同意,於該區進行填土工程及開設水耕種植場。

fig3 enforcement


水耕都是農業用途,為何不可? 

本土研究社於2015年發表研究報告,表示水耕無論在環保還是投資回報方面表現並不理想。報告引用政府資料指蔬菜統營處作水耕示範的iVeggie已虧損近600萬元,而其碳排放量亦較常規農場多約13倍。本會連同長春社過去十多年與塱原農民推行的生境管理協議計劃,證明農地其實有多重價值。除了有出產糧食的民生及經濟價值外,農地更有生態價值、景觀價值、文化保育價值、教育用途,以及作為城市和郊野之間的緩衝區。離地無土種植的水耕場,根本不應佔用可耕農地。而且受非法傾到廢物及填土破壞的農地很難修復及復耕,亦容易令人借機申請作其他非農業的土地用途。本會認為政府應增加對農地的保護,並加強規管水耕農場的申請及運作。城規會也不應批准水耕農場在預留作農業的土地上作業,以確保農地留作在地耕種用途。

fig4 before after

因此,本會反對水耕種植場(A/NE-FTA/182)的規劃申請。其位置及周邊環境屬於具保育價值的魚塘、濕地和農地。興建水耕場需要填土填塘,破壞該區的農地、魚塘、水文及生態價值。而且申請地點涉嫌「先破壞,後申請」,若獲批會為同類申請立下不良先例,為該區帶來累計的環境影響。

*大家可以就規劃申請A/NE-FTA/182提出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6日(二)。意見可直接電郵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或於網上提交(連結:http://www.info.gov.hk/tpb/tc/plan_application/A_NE-FTA_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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